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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少年时被邻居疑为盗贼搜查 受刺激落下精神疾病如今获抚慰

2018-07-16 9:33:34   来源:看万州   条点评   复制链接
男子少年时被邻居疑为盗贼搜查 受刺激落下精神疾病如今获抚慰


家住万州的男子何某在少年时活泼开朗,可在初中毕业后三四年间竟出现了系列精神问题,如今已被医院确诊患下了重度抑郁症等疾病,且其中还曾发生割腕自杀。面对儿子遭遇的不幸,其父母得到了这样一个事实真相:邻居范某曾对年少的儿子何某进行过名誉毁损。据此,何某的父母认为儿子所患的系列精神疾病与范某的过错行为脱不了干系,便以范某名誉侵权造成何某精神损害为由告上法院,要求范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近日,市二中法院终审判决给出了明确说法。


少年被邻居疑为盗贼当众搜查

四年前的2月一天中午,万州区一乡村居民范某家中现金被盗,当时范某没有报警,随后打听到这样一个消息:正在读初三的15岁少年学生何某当天从学校回家拿书,恰好路过范某家。据此,范某在一时找不出其他原因的情况下,怀疑家中的失窃系何某所为,便向学校保安、宿舍管理人员、老师等多人告发,何某否认后,范某并没有罢休,随即又到何某居住的宿舍搜查了其私人物品箱子、被子等,但均未发现失窃钱款。


事发时,何某的父母在外养蜂,对居住在学校读书的儿子比较放心,因此对儿子住校的情况没有过多了解。直到儿子何某学习成绩下降后,父母才知道儿子何某的遭遇。几个月后,何某初中毕业后不愿意继续上学了,遂到上海去务工。2013年8月,仅务工两个月左右的何某出现一系列精神问题,经医院诊断为:重度强迫症状、重度人际关系敏感、重度焦虑症状、重度敌对情绪、重度偏执状态、中度拟郁症状、中度恐怖症状、中度精神病性症状、轻度躯体化症状。2014年12月,何某曾划腕自杀,被送往医院抢救后保住了生命。


邻居乱来惹祸赔精神抚慰金

2016年5月,何某回到万州前往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检查,结果属重度抑郁、重度焦虑。其后何某向法院起诉范某,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等。


万州区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委托鉴定机构对何某的精神状况与范某行为的关联程度进行鉴定,但该鉴定机构无法完成该鉴定而退回。随后,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一审判决:范某书面向何某赔礼道歉,驳回何某赔偿精神抚慰金等费用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何某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向市二中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先后委托两家鉴定机构对范某的名誉侵权行为与何某精神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但两家鉴定机构均以病历不全,材料不足为由,无法完成鉴定而退回。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范某家中被盗,不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仅仅得知何某从其家经过后,即怀疑何某盗窃,进而在学校等公众场所将自己的怀疑公开,并到何某宿舍搜查,导致师生等公众怀疑何某的品格,对何某的社会评价降低,其行为损害了何某的名誉,构成侵权,其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是没有争议的。但在范某的名誉侵权行为与何某精神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法鉴定的情况下,范其是否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争议较大的问题。一审法院以因果关系证据不足,不支持精神抚慰金似无不当,仅判决赔礼道歉并不足以保护何某的权利。


据此,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范某除赔礼道歉外,另赔偿何某精神抚慰金2万元。


法官说法:幼小心灵的创伤应予以抚慰

承办此案的市二中法院法官称,本案从表面上看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四年,如今何某也已成年,相比普通市民眼中的名誉侵权纠纷有不同之处。但从案件审查的全部事实考虑判断,范某的侵权行为发生时何某年仅15岁,系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心理承受能力较为脆弱,而盗窃是公众所痛恨和不齿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范某无端怀疑何某盗窃并搜查其宿舍,将其怀疑在何某必须长期学习、生活的场所公开化,致使何某面对他人的疑虑,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


法官指出,弄清了这起案件的事实真相便可得出初步结论,范某的侵权行为必然对何某的精神层面造成严重影响,且不能排除是何某日后产生严重精神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何某出现精神问题距范某的侵权行为有数月时间,二者的因果关系缺乏鉴定结论证明,但也没有证据证明何某的精神疾病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法官基于日常生活经验判断,何某的精神疾病与范某的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范某对其侵权行为应当向何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法院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指引下,改判范除赔礼道歉外,另赔偿何某精神抚慰金2万元,以抚慰其幼小心灵受到的创伤,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公道。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肖毅 周怡
责任编辑:沈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