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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它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非法性”。因此,区打非办提醒,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近年来,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这就是不法分子看中一些人梦想一夜暴富的心理。从早期的投资几千元、数万元,逐渐发展为动辄投资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反映出相当数量的参与者持“以逸待劳”的不理性投资理念。
“天上不会掉馅饼”,谁也不可能一夜暴富,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风险巨大。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必然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制裁和惩处。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区打非办工作人员介绍,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以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汪佳 通讯员 邱阳沐
责任编辑:胡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