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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环保意识,爱护共有家园。28日,记者了解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将在全区开展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污染治理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促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形象,加快推进长江上游滨水宜居旅游城市建设。
据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环保局有关文件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开展食堂油烟污染治理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此次整治工作分为全区公共机构食堂油烟专项整治和垃圾分类处理两个部分,时间为6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食堂油烟专项治理方面,将集中开展公共机构食堂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先机关事业单位后一般公共机构”的原则,将组织人员对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污染在治理过程中,需选择专业机构按照餐饮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毫克/立方米的指标要求开展治理工作,完成时限为10月底。食堂油烟污染治理竣工后,需向区机关事务中心提供有法定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具的油烟排放监测报告,对验收合格的单位将争取市里资金予以补贴。与此同时,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开展垃圾分类处理,选择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签订回收协议,在办公区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定期进行回收。2018年底,区级党政机关必须完成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