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叉路口交通环境复杂,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驾驶员进入路口应该严格遵守路口让行规定谨慎驾驶。然而有的驾驶员却抱有一种“谁快谁先过”的危险想法,殊不知,争抢这一两秒最后换来的往往是得不偿失。近日,一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被左侧转弯车辆逼停,左侧车头也被刮伤,所幸本次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
4月26日,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4月24日上午11点左右,他路过青龙路口,一辆灰色现代在左转的时候转弯角度过大,刮擦到他的车。他一直按喇叭提醒对方车辆停下,对方却直接开走了。随后他下车检查,发现车头无大碍,加上当时比较赶时间,所以没有报警。
网友在文中附上了行车记录仪视频,希望对方驾驶人看到了,以后小心驾驶。
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观看视频后表示,左侧转弯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三)项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大家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该如何通行呢?可能部分司机并不是太清楚,为此,交巡警再次权威解答,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这五项让行规定里,对‘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部分驾驶人认识比较模糊。”交巡警举例,“右道车”为右方道路的来车简称,“本道车”为本人驾车方。如果右道车直行,本道车直行或者转弯时,本道车让右道车先行;如果右道车转弯,本道车也转弯时,本道车让右道车先行;如果右道车转弯,本道车直行时,右道车让本道车先行。
交巡警提醒,交岔路口交通环境复杂,进入路口一定提前减速,仔细观察,严格遵守路口让行规定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