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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正式出台相关文件,对“套路贷”犯罪的性质认定、罪数、犯罪数额认定等问题进行明确, 旨在进一步依法准确惩治“套路贷”犯罪。区打非办再次发布风险提示,套路贷作为一种全新诈骗手段,轻者“套”走钱财,重者“套”走房产等,广大老百姓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何谓套路贷呢?区打非办工作人员说道,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它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
工作人员通过案例举例道,今年8月,小赵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于是找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点钱解燃眉之急。小赵要借30000元,对方告诉他利息是一期(30天)2500元,借条要写6万元,多出来的钱是保证金,如果逾期了就要还6万元。之后,贷款公司的员工要求带小赵做家访,转了一圈后,就说要收家访费和手续费,七七八八扣下来,小赵只拿到7000块。再往后,小赵每个月都要还高额利息,贷款公司还以贷款超期为由找到了他的家里,小赵和家人不得已继续还钱,总计有6万元。
到底如何区分正常贷款和套路贷呢?区打非办介绍,首先,要看借款机构是不是有合法证照。目前国内所有金融机构都要持牌经营,可在当地工商网站查询,如果没有则极有可能是诈骗平台。其次,要看有没有高额的评估费、服务费、中介费,大家一定记住正规金融机构其利息收入中已包括了这些经营成本。再次,也是很重要一点,要看放贷金额和合同金额是否一致。如果合同金额远高于放贷金额,借1万元只给6000元,欠条却要写1万元,就要多一个心眼,借一次款让打两张相同欠条更是满满的“套路”。
因此,区打非办发布提醒,套路贷不是简单的犯罪行为,不仅仅涉及非法放贷,更是一种诈骗行为,更多的还涉及非法禁锢、伤害、威胁恐吓等等罪名,市民如果需要资金周转时,最好通过合法平台进行借贷,签署借条时,务必核实借款金额,一定要按实际借款金额填写,切不可轻信债权人所谓的“利息也算在内”等套路。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汪佳 通讯员 邱阳沐
责任编辑:胡金峰
何谓套路贷呢?区打非办工作人员说道,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它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
工作人员通过案例举例道,今年8月,小赵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于是找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点钱解燃眉之急。小赵要借30000元,对方告诉他利息是一期(30天)2500元,借条要写6万元,多出来的钱是保证金,如果逾期了就要还6万元。之后,贷款公司的员工要求带小赵做家访,转了一圈后,就说要收家访费和手续费,七七八八扣下来,小赵只拿到7000块。再往后,小赵每个月都要还高额利息,贷款公司还以贷款超期为由找到了他的家里,小赵和家人不得已继续还钱,总计有6万元。
到底如何区分正常贷款和套路贷呢?区打非办介绍,首先,要看借款机构是不是有合法证照。目前国内所有金融机构都要持牌经营,可在当地工商网站查询,如果没有则极有可能是诈骗平台。其次,要看有没有高额的评估费、服务费、中介费,大家一定记住正规金融机构其利息收入中已包括了这些经营成本。再次,也是很重要一点,要看放贷金额和合同金额是否一致。如果合同金额远高于放贷金额,借1万元只给6000元,欠条却要写1万元,就要多一个心眼,借一次款让打两张相同欠条更是满满的“套路”。
因此,区打非办发布提醒,套路贷不是简单的犯罪行为,不仅仅涉及非法放贷,更是一种诈骗行为,更多的还涉及非法禁锢、伤害、威胁恐吓等等罪名,市民如果需要资金周转时,最好通过合法平台进行借贷,签署借条时,务必核实借款金额,一定要按实际借款金额填写,切不可轻信债权人所谓的“利息也算在内”等套路。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汪佳 通讯员 邱阳沐
责任编辑:胡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