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18日周二
狗年八月初九
常用网址 | 百度 腾讯 网易 新浪 爱奇艺 凤凰网 淘宝网 新浪微博 区政府网 三峡传媒 三峡都市报 万州电视台 更多网址

万州江南一房产开发商违规, 遭罚款20万! 看看是你所在小区吗?

2018-09-18 万州网 [撤稿纠错] 条评论

@网友投诉
  

万州恒产锦绣江南小区原本2018年5月31日交房,因没达到接房条件,便推迟到2018年8月10日交房。现在我们业主根据合同向开发商讨要违约金,对方却告知,2018年5月31日前已经取得竣工备案登记证,没有违约金。


前期,我们业主曾多次投诉,相关部门多次回复称,该楼盘没有达到接房条件,已经立案调查。但现在的情况是,部门颁发的竣工备案登记证,成了开发商不再承担违约金的护身符,是否合法有效?


还有,部门给开发商回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告知材料收悉书(2018-008号)》,全篇打印,唯独日期处手写?这是什么工作流程?预判?还是打印机坏了?


@万州区城乡建委
                 

1、恒产锦绣江南项目建设业主为重庆恒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产公司)。经核实,锦绣江南一期(8-10、16-19号楼)于2018年5月30日由江南新区建设环保局核发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证号:万州江南建竣备字【2018】0001号、万州江南建竣备字【2018】0002号),全面完成建设程序。


2、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交付使用的住宅项目已完成水、电、气、光纤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书面告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在交房现场公示符合交房条件的证明材料。2018年5月底,恒产公司向区城乡建委提交了申办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告知备案的相关资料,因申报资料不符合条件,我委要求企业予以整改,并明确要求企业在未完成告知备案手续之前不得擅自交房。


后经整改后,项目于8月7日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告知材料收悉书》(编号:2018-008号),并在项目销售现场设置了《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公示牌》。


3、关于锦绣江南一期8-10、16-19号楼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江南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6月7日立案查处。经查证属实,该项目违反了《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交付使用;


●责令改正;


●对恒产公司处以20万元的罚款。


4、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问题。你与恒产公司的购房行为属民事法律关系,建议你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与恒产协商,或通过诉讼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的权益。



  生活中,如果您也遇到类似问题需要咨询投诉,可以向阳光重庆 反映,会及时帮您转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来源:阳光重庆

有问题就找:阳光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