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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高峰镇经开大道108号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人2015年入职至2018年6月29号离职,中间有3年的时间未缴纳养老保险,造成本人在新公司无法正常入职。
另外公司拖欠2个月工资,根据劳动法,公司拖欠工资以及社保,员工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本人也于2018年6月5日口头告知),公司直到2018年6月29日也没有开具离职证明,期间也找过万州区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地税局社保科,均没有立案。
给的回复就是公司正在协商,有计划逐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现在也没有个明确时间。
2018-07-03 15:41:29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07-03 16:02:40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07-03 17:10:16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07-04 09:00:34 高峰社区提交转办
2018-07-04 09:15:17 高峰镇提交转办
2018-07-09 16:02:17 万州区指挥中心报结
2018-07-10 11:27:55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另外公司拖欠2个月工资,根据劳动法,公司拖欠工资以及社保,员工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本人也于2018年6月5日口头告知),公司直到2018年6月29日也没有开具离职证明,期间也找过万州区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地税局社保科,均没有立案。
给的回复就是公司正在协商,有计划逐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现在也没有个明确时间。
请问这种企业究竟怎样才能强制执行社保的缴纳以及拖欠工资的补发?
2018-07-03 15:41:29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07-03 16:02:40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07-03 17:10:16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07-04 09:00:34 高峰社区提交转办
2018-07-04 09:15:17 高峰镇提交转办
2018-07-09 16:02:17 万州区指挥中心报结
2018-07-10 11:27:55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回复单位万州区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