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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天子湖物业将小区游泳池外包 公共收益不公示
康德物业长期不维护维修康德天子湖小区公共设施,公共收益不明细,将小区配套设施游泳池外包,致使部分业主暂缴物业费,按照物业合同康德物业违反物业合同在先,请主管物业单位监督物业把小区治理好!给业主们满意回复,谢谢!
2018-07-04 19:47:46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07-05 08:58:04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07-05 14:12:49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07-06 10:28:05 天子湖社区报结
2018-07-06 14:59:36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回复单位: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天子湖社区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周家坝街道和天子湖社区也接到过其他业主的投诉,街道和社区因此也约谈了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就业主的投诉问题进行整改,物业也同意整改。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业主、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告知投诉人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