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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三男子摸黑电捕鱼被抓,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2018-07-31 17:43:45   来源:看万州   条点评   复制链接
万州三男子摸黑电捕鱼被抓,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7月21日晚上7点,一通举报电话打进了区农业执法局的值班室,得知有人正在龙沙镇石桥河进行电捕鱼,执法二队的队员们立即驱车前往50公里外的龙沙镇。


与龙沙镇派出所干警汇合后,一班人马来到了石桥河,当场抓获了正在电捕鱼的刘某、林某、秦某三人,并缴获了电捕鱼工具一套,以及各种鱼类2.1公斤。


“电捕鱼这种行为百害无一利,高压电流不仅能电死周边大小鱼类,还会危及侥幸逃脱鱼类的生存和繁殖能力,甚至严重破坏该水域的生态环境。”区农业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电捕鱼属于高危作业,极易威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其他省市曾多次发生因电鱼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有关规定,从事捕捞作业的个人和组织,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禁止捕捞、销售未达到可捕捞标准的幼鱼;禁止捕捞、销售、收购中华鲟(大腊子)、长江鲟(沙腊子)、白鲟(象鱼)、胭脂鱼(黄排)、大鲵(娃娃鱼)、黑斑侧褶蛙等国家和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误捕时必须立即无条件放生。


据了解,对于破坏、损害渔业资源的炸鱼、毒鱼、电鱼等行为,将被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在渔船上放置炸药、毒药、电捕渔器的,予以没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最近又开始出现的电捕鱼现象,区农业执法局将加强与公安、水务、海事等多个部门的合作,继续加大宣传、巡查、执法力度,对于违法捕捞行为严惩不贷,势必全力守护辖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目前此案正在立案调查中,等待非法捕鱼人员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黄一栗 通讯员 向宏
责任编辑:何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