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好当时没有去闹,闹也没用,还是依靠法律才能解决问题……”最近,家住我区五桥街道的谭琳每每提起五桥街道调解委员会,都要夸赞一番。据悉,五桥街道现已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2个,调解委员会9个,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
谭琳在五桥街道某公司工作了三年多,不久前,她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在拿到最后一笔工资时,谭琳却发现少给她结算了两个月的工资。“为啥扣我工资?我有点想不通。”谭琳说,本想去企业讨个说法,后来大家建议他到街道调解委员会解决。
接到谭琳的申请后,街道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迅速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原来,谭琳在工作期间,公司根本没有和他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不仅如此,在职的员工中,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仍普遍存在。“企业这样的行为直接违反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街道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说,调解委员会立即告知该企业事件的性质,并依据2013年最新《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做出以下调解:督促该公司同所有员工补签正式劳动合同,同时赔偿谭琳12月工资及未交保险等费用折现共计3万余元。最终,在街道调解委员会介入下,不仅谭琳拿回了被扣发的两个月工资,而且其他职工的劳动权益也得到了维护。谭琳说,“幸好当时没有去闹,闹也没用,还是依靠法律才能解决问题。”“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五桥街道调解委员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辖区社会的安定和经济发展,五桥街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忧”的作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员开展民事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开展集中培训,30余名调解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据介绍,该街道恢复和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全面执行纠纷受理登记,纠纷调解、纠纷调处、纠纷调处资料归档等4项制度,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