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
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中
重要的互通工具
它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
也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
其中就有一些不法分子
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
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钱财
欺诈他人
近日
万州区公安局红光派出所
就办理了一起网上案件
我们一起来看看
前男友变“陌生人”
犯罪嫌疑人蒲某系受害人张女士前男友,2017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蒲某注册微信名字为“潇潇”的微信号,在受害人张女士不知道“潇潇”就是蒲某的情况下,添加为微信好友。蒲某将张女士本人的裸照及性爱照片、网上下载的裸照混合在一起,通过“潇潇”微信号发送给张女士,称是在张女士前男友那里得到的,并威胁张女士称如果不给钱的话就将这些裸照及性爱照片传送到网络上。张女士因为害怕,便通过自己微信给蒲某的微信号“潇潇”转账人民币10000元整。
2017年7月份,蒲某再次用另外的手机号码注册了一个微信名字为“小天使”的微信,并添加张女士为好友,“小天使”称手里有张女士的大量裸照及性爱照片,并威胁她如果不给钱,就将这些照片传送到网络上。2017年7月16日,张女士通过自己的微信再次给蒲某使用的“小天使”转账10000元。
2017年10月份,蒲某继续使用微信“小天使”联系张女士,称其他人手里还有张女士的裸照,并承诺可以帮助张女士调查是谁将张女士的裸照泄露出去的,并要求张女士支付劳务费。2017年10月21日,张女士再次给蒲某微信转帐5000元。
“陌生人”身份揭穿
之后,蒲某又以请人帮助张女士打架为由,多次向张女士提出需要钱财打理,后因张女士心生疑惑,发现用注册“小天使”微信号的手机号码就是前男友蒲某,于是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
犯罪嫌疑人蒲某,多次敲诈勒索、诈骗他人的财物,数额巨大,现已被绳之以法。
蜀黍提示
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一是准确记录骗子的账号、账户姓名;二是尽快拨打110或者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信息宣传丨万州治安
责任编辑丨牛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