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正规出租车“长”得一模一样,还是套版车。2月8日,一男子想在春节前挣点过年钱,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一辆克隆出租车,才跑20余天就被万州区运管处和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获,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的处罚。
万州男子何某在去年10月以1800元份购买了一辆下线出租车,之后便以此车跑起了黑车。去年11月的某一天晚上何某搭上一名“胖子”乘客时,这名“胖子”称,可以帮他把这辆下线出租车伪造成正规出租车,包括车牌号、顶灯、计价器、检验合格标志等都可以替他做好,
正二可以在春节前找些过年钱,何某动了心,便让“胖子”把这辆下线出租车开走,去把车喷成正规出租车的模样,并办相关手续。十多天后,“胖子”把喷成了正规出租车模样,并套牌渝AT09XX的车交给何某。见面取车时,何某支付给“胖子”8000元。何某当天便将车开回家,第二天便开始非法运营。
从去年11月开始,吴某便开着这辆克隆出租车跑非法营运,陆续跑了20余天,累计运营收入2000余元。“因为这辆套牌出租车改装之后,车门没有公司名字,所以我还是有点怕,只是偶尔跑。”何某称。
2月8日11时许,该车在天城大道被运管执法人员和交巡警查获。目前,何某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已向其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暂扣其车辆。
据执法人员介绍,非法营运的危害除了侵害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还伴随衍生犯罪行为,威胁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非法营运行为人,除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处以3万元至10万元罚款外,还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治安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利用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的,将从重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何某将面临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特别提醒市民,克隆出租车违法上路严重扰乱出租车市场秩序,而且存在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这些车辆常常利用自己“克隆身份”肆意拒载议价,主干道随意上下客、乱停车、到处绕行等,严重损害合法出租车的权益。同时乘客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更是无法获得赔偿。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钟伟 谭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