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查现场。
本报讯 (记者 胡家兴 通讯员 刘博 文/图)我们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哪怕是“隔夜酒”,也可能因为个人体质不同,导致第二天被查出酒驾。近日,高速交巡警在G42沪蓉高速奉节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预约出租客运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
驾驶员黄某告诉民警,被查前一天晚上,他和朋友聚会,喝了一杯白酒和几瓶啤酒,早上醒来觉得很清醒,状态还可以,就驾驶营运车辆开始接单,当他开车载着6名前往重庆的乘客,准备从奉节上高速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黄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高速交巡警提醒: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时间长短也不同,建议24小时后再开车,千万不要像黄某这样抱有侥幸心理,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