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上门立案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陈令 向瑞忠 文/图)近日,忠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接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当事人谢某称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其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你不用担心,针对你的情况,我们可以上门立案。”还没等谢某说完,工作人员热情地回答道。近日下午,根据谢某提供的相关信息,忠县法院审委委员何敏带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驱车前往50余公里外的谢某家中,开展上门立案。
经过法院干警了解,谢某今年近80岁,体弱多病,目前与老伴儿共同生活,日常生活十分困难。因2名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其于2019年4月向忠县法院提起诉讼,该院最终判决2名继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用。之后,因继子女未履行法律义务,谢某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谢某家中,何敏告知了谢某有关权利义务,让谢某填写了制式强制执行申请书,并向其送达了廉政监督卡、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宣传资料、依法行使“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权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在谢某签字确认后,法院干警当场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
“谢谢法官,我就一个电话,你们就上门解决了我的难题,你们的服务太贴心了!”谢某在送别法院干警离开时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