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母亲是6月份在三峡中心医院日因患一高血压,冠心病住院1个月左右,属单位职工医保,请问区医保局,可以办三峡中心医院的特病证不,特病证的医保报销政策有哪些?问政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有关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如何办理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政策规定,您母亲所患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如符合特殊疾病门诊准入标准,可以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具体办理流程请您向就诊的协议医院医保科咨询办理;办理好特殊疾病门诊后,可以凭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在定点医院开展办理的特殊疾病相关病种的诊疗和按特病报销比例进行医保结算,同时办理特殊疾病门诊的参保人员如一个年度内如多次住院的,只付1次住院起付费。
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请您与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3-58240316。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原标题:特病症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