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是2010年本科毕业,毕业时我的档案交到了国本路的人才交流中心,想咨询一下档案保管年限是多久?如已过保管年限,档案又去往何处?
问政回复:
来信人:
您好!关于您所咨询档案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对现已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除因用人单位或本人申请档案转递外,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清退。”若档案之前已经存放在我单位,如无调动,则一直在我单位存放保管。
我们于8月7日将相关情况向您电话反馈。感谢您对就业和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还有疑问,请来电详询,联系电话:5822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