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
我跟我老公是二婚,之前各生育一个孩子,现在再婚合并计算是生三孩,但是因为我老公户口是外省的,需要打三级证明,证明他只生育过一个孩子,现在的问题是去他那边户籍地(西藏)打证明太远了,也没时间去,所以不想去打那个证明了,就是想问,如果不去办这个三孩的准生证,等孩子出生了能上户口吗?会不会被罚款?
回复详情:
回复单位: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夫妻除外:(二)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你符合再生育政策,可以申请办理再生育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是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处二千元罚款。
关于能否上户口一事,请咨询万州区公安分局户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