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LED灯珠封装项目 | 万州区五桥红星东路439号 | 重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拟在1号厂房1F闲置区域布置LED灯珠封装车间,新增LED灯珠封装100亿颗/年,其中自用0.3亿颗自用,99.7亿颗外售;2号厂房1F闲置区域布置注塑车间,建设注塑零部件,年产注塑零部件共计约22360万个(前期注塑零部件均为外购,现新建注塑车间自制,与其他配件组装形成成品,不改变全厂产品方案);同时在1号厂房北侧新建1座生化池(5m3/d),1号厂房西北侧新建空调主机房(水冷式空调)及一座1500m3蓄冷水罐。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 | ①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主要为车间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车间生活污水进入生化池(共7个,其中现有6个,新建1个)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生活废水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万州沱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再排入长江。 ② 废气 本项目注塑次品破碎产生粉尘经过破碎机自带集尘器收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注塑车间设置集气管道,在每台注塑机上方各设1个吸气口,对每个吸气口加设一阀门进行控制,注塑机使用时则打开阀门进行抽风,注塑机停用时关闭阀门停止抽风,合理配置节约能源,经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14#)排入大气,抽风机设在排气筒尾端。 LED封装车间产生的胶水废气、清洗剂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由17米高排气筒(15#)排放。 本项目新增员工100人,依托已建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③噪声: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为粉碎机、挤塑机、切管机、冷却塔、空调机组等机械设备,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 | 编制报告表类,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