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保障行车安全,提升安全驾驶意识,严防因超速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市交警大队新增智能交通设备已建成验收。现将新建成路段、新增智能交通设备启用时间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智能交通设备建成路段公告
谋道镇:苏马荡大道便民服务中心至马峰坳路段,全段24小时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并新增智能交通抓拍设备。
二、 新增固定测速点
G318国道1666km+700m(团堡);
G318国道1714km+100m(齐岳山隧道东口);
S248省道49km+800m(利咸桥);
南环大道与S248省道交叉路口东1.9km(南环大道二手车市场)
三、 限速标准
小车限速60公里/小时以内,大中型客车及货车限速50公里/小时以内。
四、启用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2日,为新增智能交通抓拍设备与测速设备试运行期,5月13日零时起新增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对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处罚。
特此公告
利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