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即将进入禁渔期,部分渔船已停靠在和平广场外的江边。 记者 冉孟军 摄
三峡传媒网讯(记者 黄一栗)记者2月28日从区农业执法局获悉,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间所有天然水域一律禁止捕捞行为。
据了解,实施禁渔期制度是国家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举,对养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意义重大。
禁渔范围包括:长江干流及其河汊,磨刀溪干流及龙驹河、泥溪河、罗田河、双流河、双河河(含苏家岩河)、官渡河(含黎家河、河嘴河)等支流,九龙溪干流及石龙河等支流,浦里河(别名普里河),白龙河,瀼渡河干流及其支流,石桥河干流及郭村河等支流,五桥河干流及其支流,新田河干流及盐井沟等支流,杨河溪干流及其支流,大周溪干流及其支流,龙宝河干流及其支流,黄柏溪干流及其支流,猫沱溪干流及其支流,太阳溪干流及其支流,苎溪河干流及长生河等支流,培文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