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迎凤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违法占地一案,因其它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万州规资【履行催告】[2021]4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如你单位仍未履行,我局将向万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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