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问政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单位参保退休人员补缴基数方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政策规定,随用人单位退休职工,由于缴费年限不够需补缴的,补缴基数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进行核定。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你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3-58240326。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查看更多相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