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万州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旅馆业、留宿洗浴业等100余家单位,召开治安管理工作会。
会上,对近期全区旅馆业场所在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加强自律、完善管理,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就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做了详细部署。
警方要求
各单位要依法依规经营,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情况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旅馆业基本制度,对场所内出现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严肃追责。
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强化对旅馆业违法犯罪打击力度。1-7月,共检查旅馆8000余家次,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抓获逃犯14人,查处违反实名登记制度旅馆25家,取缔无证经营旅馆2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3家,全力维护我区旅馆业治安秩序。
公安机关提醒各旅馆业经营者
旅店经营,应致力于打造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不要贪图不义之财,在旅馆内藏污纳垢,包庇、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这将自毁门庭。不要心存侥幸,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旅馆业经营
应当遵守以下八项制度
1 实名登记制度
旅馆接待住宿应当查验住宿人员的身份证件,按照“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要求登记住宿人员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身份信息以及入住、退房时间、人住房间号,并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时传输报送公安机关。
2 值班巡查制度
旅馆安全保卫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每日定时对旅馆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旅馆治安秩序。
3 财物保管制度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旅客寄存的财物,并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要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4 情况报告制度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旅馆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事件,住宿人员使用过期、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所持身份证件与本人不符,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通报查找的赃物,违法犯罪嫌疑人、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等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5 长包房管理制度
旅馆应当与长期在旅馆包房的人员或者单位签订治安责任书,责任书包括住宿登记、治安责任、情况报告等内容。旅馆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书面报告长包房人员或者单位信息及变动情况,实时掌握并如实登记上传长包房住宿人员信息。
6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旅馆在获知本旅馆内将举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后,应当立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并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现场值守和安全巡查,确保旅馆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7 消防安全制度
旅馆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8 访客管理制度
旅馆要建立来访管理制度,查验来访人员身份证件,使用纸质登记簿册登记。晚12时还未离开的访客,按照住宿人员要求登记并上传信息。
万州警方将加大对全区旅馆业八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查处力度,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坚决查处,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