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周三
狗年十月初七
常用网址 | 百度 腾讯 网易 新浪 爱奇艺 凤凰网 淘宝网 新浪微博 区政府网 三峡传媒 三峡都市报 万州电视台 更多网址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问答

2018-11-14 13:05:40 三峡都市报 [撤稿纠错] 条评论

一问: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有哪些?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现所在企业为“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即当前企业不欠费;

二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都属于企业职工(两个企业可不同),且正常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是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四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问:技能提升补贴办理程序是什么?

个人提出申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待遇审核发放科审核参保信息、联网查询比对证书信息——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办法,拨付至市内建设银行办理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待遇审核发放科(社保中心5号窗口)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