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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四男子外出玩耍做傻事 想吃鱼河道毒捕个个没跑脱

2018-01-12 16:00:55   来源:看万州   条点评   复制链接
如今,居住在城里的人一旦有闲暇时间都会邀约亲人或朋友去郊外玩耍,家住万州的男子程甲、程乙、袁某、牟某四人到郊外长岭镇五桥河边玩耍时,竟犯糊涂做出了傻事。四人发现河里有鱼,便萌生了享用生态鱼美味的想法,随即买来农药倒入河中。结果四人在捡拾被毒杀的鱼时,被当地群众发现并报警,此时四人才感觉玩出了大祸临头。



男子河边玩耍发现宝贝



去年4月19日,家住万州的男子程甲、程乙、袁某、牟某四人,相约到郊外的长岭镇五桥河边玩耍,发现河里有鱼在游动,个个像发现了宝贝似的的高兴,便萌生了捕捞河中生态鱼的想法。可如何快捷捕捞却成了难题,垂钓既费时又无成功把握,网捕因河道乱石丛生不可行,唯一的办法只有用农药来毒鱼,四人商定后便开始了行动。



随后,程乙驾车搭载程甲到长岭镇一家农资商店,花35元购买了10瓶甲氰菊酯。二人返回玩耍的河边后,几人考虑到把全部农药倒入河中毒性太强,到时捡拾的毒鱼不能食用,便只将7瓶甲氰菊酯倒入了河中。没过多久,四人就提着桶开始沿河岸捡拾被毒杀的鱼类。然而,四人在捡拾过程中万万没想到,他们的行为被当地一过路的村民发现,并挺生而出前去挡获,四人见情况不妙,只好丢弃鱼桶慌忙逃离现场。随即,村民将挡获的鱼桶提交到当地警方,由此,四人毒鱼的行为受到警方追查。



法院:投毒破坏生态从严惩处



第二天,毒鱼的四人相继接到了警方调查的电话通知,自知玩出大祸的四人便主动到警方投案,期盼能获得从轻处罚。为了表示其真心悔罪的诚意,四人还各自主动缴纳了生态修复费。案件查清后,四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万州区法院一审后认为,程甲、程乙、袁某、牟某共同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认定,四人使用投放农药的方法捕鱼,造成长岭五桥河段生态资源损害严重,其犯罪性质、情节恶业,应当从严惩处。但鉴于四人犯罪后主动到警方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后又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和表现,作出一审判决:四人均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程甲有期徒刑九个月,程乙有期徒刑七个月,袁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牟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一审宣判后,程甲对判决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其理由为犯罪后主动到警方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情节,同时又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以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二审中,其余三被告人均提出了量刑过重,希望能获得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均考虑了四人投案自首、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等从轻处罚情节。但法律对性质恶劣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有从严惩处的明确规定,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只是对其造成损失的弥补,不能替代或免除应受到的刑事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向贵平



责任编辑:胡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