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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让右侧来车先行 酿成事故负全责

2023/12/19 8:38:03 来源:三峡都市报 [撤稿纠错] 条评论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开车让行是有规矩的,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事故。通过路口时,更要多观察、减速慢行。近日,一出租车行至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酿成事故负全责。

当日23时56分许,连某某驾驶渝F80***出租车,沿科园路行驶至金泰花园路口正准备左转驶入沙龙路时,与汤某某驾驶的沿沙龙路行驶正准备左转驶入科园路的渝A96***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该路口日间是有信号灯控制的,过往车辆只需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即可。但到了午夜时段,为了提高路口通行效率,该路口信号灯变成了“黄灯持续闪烁”。

黄灯持续闪烁表示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连某某和汤某某虽然都在该路口驾车转弯,但汤某某的车辆属于“右方道路来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某某应该让汤某某先行。但连某某并未让行右方的汤某某,这才引发了交通事故。交巡警依法认定连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