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公路和桥梁的运行安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治理工作和公路保护的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启用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0年9月15日零时起。
二、实施路段
(一)万州牌楼长江大桥,检测点位于桥面路段;
(二)S509龙石路司娘溪路段,检测点位于K4+200米处。
三、处理办法
不停车电子检测系统点位将对该路段所有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超速、遮挡号牌或未悬挂号牌、逆行、压线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实时锁定违法数据。对系统锁定的违法行为,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