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
诉求:要求万州百年房产履职尽责,协调好三方事后相关事宜,并退还百年房产向投诉人收取全部服务费2万元和卖房业主收取2万元定金中的部分金额(待协商)。
1、百年房产隐瞒该套二手房是安置还房,和证没满2年的(增值税)过户交易信息,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没列出详细税费清单,只是口头介绍交易契税要先交百年房产待该房交易结束后退还本人。2、百年房产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该房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借作该房的增值税敲诈投诉人的中介费,百年工作人员声称他们能暗箱操作能免该房增值税,但要求本人必须补足百年房产对本人打折部分的全部中介服务费(有录音)。3、百年房产工作人员不履职尽责,敷衍了事,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没对合同内容作详细解释,只是照着文字宣读一遍,在中介服务还没结束之前就收取了投诉人中介服务费2万元,事后不积极协调处理,以卖房业主不见面、不退钱为由不组织三方见面进行沟通协调,声称不买就算了,卖房业主所收定金和中介费不退,声称本人该怎么申诉各人申诉。 4、房管局上午打电话告知他们处理不了此事,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
问:现在老百姓上当受骗就这么投诉无门吗?因为国家政策免契税所以选择买房,到现在被忽悠签订合同和中介继续欺诈我们中介费后政府还是不管吗?这种情况我们到底应该寻找哪个部门处理?请不要踢皮球一样!老百姓挣钱不容易!!还有税费就是这么走关系能免除的吗?希望好好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谢谢!
回复详情:
回复单位: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您好!反映重庆市百年有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房产)隐瞒房产交易信息,欺诈老百姓来件区房管中心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对百年房产在经营过程中未告知您房屋相关信息,存在交易争议,要求终止履行合同,退还定金和中介费用。
二、调查情况
区房屋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向您和百年房产相关人员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一、经了解,百年房产和卖方当事人在看房过程中,已主动告知您该房屋产权未满两年且属于还房性质,并主动提出减少成交房款5万元,用于抵充因房屋产权未满两年可能会缴纳的增值税,最终以区税务局核定为准。 二、在签订《房屋买卖交易居间成交合同》中对房屋基本信息(未满二年、属还房)也已明确标注,约定所有税、费由购买人承担,在签订房屋交易过程中并对合同内容宣读于您知晓。
三、处理结果
区房管中心积极协调处理,通过多次了解并查看房屋交易合同,在2020年5月11日将你与百年房产相关人员进行当面沟通。 一、您与百年房产达成一致意见,解除中介服务合同,解除房屋交易合同,百年房产退还中介服务费1万元,由卖方已收取的2万元定金您自行协商是否退还于您。 二、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您作为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您已签订的《房屋买卖交易居间成交合同》如还存在争议,建议您保留交易合同、录音等资料采取司法诉讼方式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三、区房管中心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
感谢您对我房地产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联系人:文启健,联系电话:58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