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万州区公安局召开,会议就2019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永成与各街道办负责人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春节即将到来,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今年发生了一些变化,万州市民要注意啦。
请 注 意 !
万州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的燃放规定相较于去年“更紧”,限放时间更短、区域更小。
万州城区限制燃放区域为:万州长江大桥至万州长江二桥滨江环湖线内侧(临长江岸线区域)
限制燃放时间为:2019年2月4日(农历除夕)至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九),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
以下是通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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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好万州,区燃放办在《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中提到:2020年春节,万州城区将全面禁放烟花爆竹。也就是说,今年春节可能是万州城区可以燃放烟花的最后一年了,为了咱万州的环境,咱共同的家园,让咱们每一位万州市民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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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