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城乡建委避重就轻,与开发商同流合污,坑骗业主。锦绣江南开发商恒产地产偷工减料,将每栋三个电梯均设置为轿厢尺寸1.4m*1.35m800公斤的迷你版小电梯,根据重庆市城乡建委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4)》的通知,12层及以上的住宅,每个单元应设一部可容纳担架电梯,轿厢尺寸宜1.6m*1.5m。业主对此投诉,区城乡建委回复“锦绣江南项目于2015年7月21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适用2012年8月开始执行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未对轿厢内空尺寸做出具体规定”我想问万州城乡建委可以拒绝执行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吗?!救人用的担架难道只能是玩具版?是开发商不懂常识,还是万州城乡建委不履行监管职责,任由开发商胡作非为?
2018-07-03 13:35:31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07-03 14:57:02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07-03 17:11:27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07-05 09:53:08 陈家坝社区提交转办
2018-07-05 15:08:50 陈家坝街道提交转办
2018-07-05 16:53:24 万州区指挥中心提交转办
2018-07-17 10:23:37 万州区城乡建委报结
2018-07-17 16:28:59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回复单位万州区城乡建委
您好!您的投诉件已收悉。随即,我委将投诉件移交至江南新区管委会调查处理。现将江南新区的回复原文转告如下: “2017年4月1日实施的《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及安装维护标准》DBJ50-253-2017第3.2.5条对高层住宅建筑电梯的载重量做出了不低于1000Kg的要求,并给出了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技术参数。但该项目于2015年7月21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适用2012年8月开始执行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依据该规范第6.4.2条要求应设置一台担架电梯,但该规范及其他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均未对担架电梯的载重量、井道尺寸和轿厢内空尺寸做出具体规定,因此该项目电梯设置并未违反当时的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