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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中职招生实施办法出台 中职学校招生和指导性区内招生8600人

2018-04-24 11:34:12   来源:看万州   条点评   复制链接
万州区中职招生实施办法出台 中职学校招生和指导性区内招生8600人


根据市教委规定,为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加强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重要基地和重庆市教育强区建设,动员和组织更多初中毕业生在万州就读中职,万州区制定了2018年中职招生实施办法。


办法确定了“五个统一”,即:统一确定招生学校、统一确定招生对象、统一宣传招生政策和信息、统一填报中职志愿、统一新生录取和学籍注册。


统一确定招生学校,根据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规模、基础条件、规范管理和质量效益等情况研判,万州区2018年中职招生学校共11所,即:万州职业教育中心、三峡水利电力学校、万州高级技工学校、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渝东技工学校、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中专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中专部、重庆科技职业学院中专部。


统一确定招生对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实施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基本学制以三年为主”的规定,我区中职学历教育招生对象为:有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即中考)成绩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统一宣传招生政策和信息。统一制发宣传资料:区教委中职招办统一编制《万州区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指南》,免费发放到各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和高完中(以下简称“生源学校”)。由各生源学校毕业班组织学生阅读和向教职工、家长广泛宣传。统一到校宣传政策和信息:区教委中职招办到生源学校统一进行2018年中职招生政策和信息宣传,确保初中毕业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万州区中职招生政策和信息。中职招生学校一律不再委派招生人员到生源学校进行招生政策和信息宣传。生源学校不得准许区教委中职招办以外的任何单位、人员进校进行中职招生政策和信息宣传。统一解答疑难问题:初中毕业生和家长的疑难问题,由区教委中职招办或职成教科统一解答。


统一填报中职志愿。统一制作志愿信息卡:区教委中职招办统一制定《万州区中职招生志愿信息卡》发放到生源学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志愿兼报:普通高中和区内中职志愿可以兼报,但“3+4”除外,“3+4”按市教委的规定办理。自主填报区内中职学校志愿:区内中职学校志愿填报由生源学校组织和指导选择兼报普通高中与中职升学(包括“3+2”和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学生,自主填报《万州区中职招生志愿信息卡》,统一上交到区教委中职招办。


统一新生录取和学籍注册。按志愿录取:在中考前,区教委中职招办组织招生学校按初中毕业生所填报的《万州区中职招生志愿信息卡》进行新生录取,填发加盖区教委中职招生录取专用章和中职招生学校公章的《万州区中职招生录取通知书》。《万州区中职招生录取通知书》在中考结束时,由区教委中考巡考员发放到生源学校领考,由生源学校转发给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学生自主选择入学:兼报普通高中与区内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凡被区内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时录取者,由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就读普通高中或区内中职学校。严格新生学籍注册管理:万州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注册万州中职学校中职新生学籍时,凡无加盖区教委中职招生录取专用章《万州区中职招生录取通知书》和无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即中考)成绩者,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提交市中职招办注册中职新生学籍。


区教委要求,各生源学校要切实做好万州中职招生工作,努力完成为区内中职学校送生的任务。认真做好万州中职招生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有选择中职升学意向的学生和家长考察万州的中职学校,组织和指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准确选择中职志愿和填写《万州区中职招生志愿信息卡》,按时上交到区教委中职招办,及时将加盖了区教委中职招生录取专用章和录取学校公章的《万州区中职招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手中。


确保毕业生基础信息不外流,不接待或准许区教委中职招办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人员进校或接触教职工,进行中职招生宣传发动,严禁教职工和学校私自向中职学校推荐学生、获取中职招生费等。


各中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委的中职招生政策,及时准确地向区教委中职招办提供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严禁私自印制未经区中职招办审核的招生宣传资料和委派招生人员到区内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发动等,严禁私自向生源学校及教职工给付招生费,做好区内生源学校组织的毕业生和家长考察学校的接待,特别是咨询答疑。


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区教委成立中职招生纪律监察组,抽调纪监、中职学校、生源学校、片区督导室的有关人员,加强明察暗访,设立和公布中职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中职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的中职招生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全区中职招生行为规范有序。凡有学生提出正当理由须到区外就读中职的,生源学校须提前报经区教委备案批准,否则一律视为生源不正常流向区外就读中职。凡有生源不正常流向区外就读中职的,将从肃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班主任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如发现腐败行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格控制招生成本。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7〕125号)关于“分区域、分类别确定中职学校招生成本,降低中职招生生均经费开支”的规定,区内招生成本与2017年相比要有所下降。


同时,凡招生学校私自向生源学校及教职工给付招生费,生源学校教职工和学校私自向中职学校推荐学生、获取中职招生费,一经查实,将按区纪委、区检察院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加强中职学校招生预防腐败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州纪〔2012〕32号)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教职工和学校领导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靳
责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