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您好,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办经营许可证,应首先向所属镇乡街道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如下:1.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4.镇乡(街道)现场核查意见书;5.烟花爆竹零售店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烟花爆竹零售店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如有其他需要咨询事项,请联系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023-5823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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