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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0日居委会召开社员大会,关于外环工程征地补偿的赔偿标准,居委会主任当场宣布征地补偿标准每人108000元,事后一天居委会干部就征地标准改口每人72000元,请问监管部门居委会当社员是什么(小孩),还是菜市场,不解社员疑问,对社员还有威吓行为!难道这就人民的“好公仆”吗?这完全就是败坏党员干部风气撇不作为。居委会干部侵占社员公共土地,联合其他干部拿来栽种葡萄,获取非法征地补偿费,居委会账目不清,请问这里面是否涉及侵占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请问有关部门贪污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恳求上级领导给每位社员一个准确合理合法的解释!!!!万州区新田镇五一四组全体社员
问政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调查,本次征地拆迁工作由新田铁路征地服务小组负责,涉及具体情况的补偿方式建议您咨询服务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新田镇疏港大道铁路建设项目部。如果您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新田镇政府02358581002或征地科夏科长13609433181,祝您身体健康,新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