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在一民营企业做了快6年了,前几年每年还签一合同<大概的条条款款辶类的>,今年做到6月20号就给我放假了,之前一直赶紧做库存,老板现在有货销售了,就来给我们放假,之前一直拿的月薪,现在放假我按出勤天数来算工资,其二是放假期间没有任何补助,且还不知道放多久,《我是继续等待还是去找点事做,因为没有补助我一家里还要生存啦》》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做了6年的工人,难道说放就放了,这就是变象的辞退了我嘛,依据现在的劳动法,我能的公司申请赔偿和补助吗?一年可以申请一个月工资不?谢谢!一个不辛的农民工想得到法律的帮助,谢谢!十分感感谢!问政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您的情况需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如您和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也可以向企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感谢您的来信,若还有疑问,可咨询5825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