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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病门诊报销比例太低

2020-5-25 10:54:00 万州网络问政 [撤稿纠错] 条评论

咨询:

我是一名高血压、高血糖特病患者(医疗证号:35435759),一直定点在万州区港口医院。多年来,每月在门诊拿药报销比例都在百分之七十以上接近百分之八十。今天凭特病证在门诊开了6盒降压药厄贝沙坦(又名科苏,0.075g×12片/盒,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和3盒降糖药格列齐特(又名达美康,80mg×60片/盒,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药费计368.90元,其中统筹支付195.59元,帐户支付163.31元,报销比例仅百分之五十三。当我就此事咨询医院医生和有关工作人员时,他们表示这是系统自动生成的,他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鉴于此,特请区有关部门予以答复,为盼。谢谢!

问政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有关医保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3月您在定点医院开的厄贝沙坦片为瀚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5月开的厄贝沙坦片为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之前,两厂家此药品名、剂型、规格相同,医保支付标准均为1.76元/片。在今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扬子江药业的厄贝沙坦片以0.19元/片的价格中选;按政策中选价格即为医保支付标准。4月15日起,新的支付标准执行,您本次开的6盒药合计相差113.04元,为医保超标费用,由参保人自付。造成该问题的原因是执行新的支付标准时医院尚有库存未清,仍按原进价销售,导致药品价格超标,自付比例增加。

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请您与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3-58240316。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