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暑假时,外出旅游又成为近期的消费热点,城区各大旅行社纷纷推出名目繁多的旅游套餐,其中不乏一些看似价格极低的低价游甚至是“零元游”。这些所谓的低价游真的是物美价廉吗?游客在低价游的过程中,是否还会遇到暗藏的消费陷阱?游客该如何避开这些布有雷区的低价游?昨日,万州区消委会特地发布暑期旅游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若跟团旅行,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并在旅游购物中索要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方便维权。
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
暑期是旅游旺季,同时也是旅游消费纠纷案的暴增期。据万州区消委会统计,每年暑假期间,旅游方面的投诉都会呈上升趋势。有消费者反映,在选择旅行社外出旅行时,遇到了旅行社作出口头承诺,但结果该旅行社却出现违约行为,不但不全额退还团费,反而要求旅客承担一部分经济损失。此外,还有消费者投诉称,旅客在旅途中交由旅行社托管的行李被盗,旅行社却将责任归咎于小偷,推卸自身责任,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为此,万州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旅游前,一定要做到货比三家,尽量选择有合法资格的旅行社。同时,还要认真审阅该旅行社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留心观察该企业是否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管理规范,客源丰富。此外,还要留意服务人员素质高低。总之,选择规范的旅行社是保证旅行质量的关键。
谨防价格欺诈勿盲目追求低价
同时,万州区消委会表示,根据近年来的消费投诉分析发现,“零利润”、“负费用”等不实宣传是不法旅行社打出的虚假广告伎俩,作为企业不赚钱的亏本生意是永远不会做的。不实的价格必然从降低服务质量、增加购物点、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
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以价格作为选择旅行社的唯一标准,而要从旅行社的行程安排、餐饮标准、住宿条件等综合因素进行考察。如果只图一时盲目的低价格,势必造成旅游中的质量无保障。
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记者从万州区消委会了解到,旅游合同是消费者与旅行社权利义务关系确定的凭证,不规范的旅行社喜欢在合同上玩猫腻,常见的有如下几种,比如条款模糊,价格单位不清,报价涵盖的内容不明,格式条款蒙骗等。尤其是近年来,一些旅行社常在合同中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旅行社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出不利于消费者的安排,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这些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既违背了公平原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万州区消委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要坚决提出修改意见,对“霸王”条款坚决要求取消,责任条款要坚决注明。
谨防诱饵购物并保存维权证据
如今,带着游客到旅游景点购物,从旅游购物景点的企业利润中提成已成为旅行社赚钱的手法。旅游购物点甚至采用“老乡”推荐、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例子也时有发生。
为此,万州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景区购物时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时更要慎重,不要盲目听信商家和导购的推荐,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消费者在筹划旅游时,就要有风险意识。宣传资料、合同、相关的票据要注意保存,以备当权益受到损害时,便于消费者委员会等维权机构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