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万州/万州生活
请问2011年生育的一个子女,夫妻也只有这一个子女,能补办独生子女证不?可以补办的话,该去哪里办理,怎么个办理流程?烦请告知
4月3日 16:19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网络,目的仅用于学习和传递更多信息,为公益性分享,非商业用途,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区卫生健康委:

市民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公民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登记结婚;
(二)本市户籍;
(三)全面两孩政策实施(2016年1月1日)前,夫妻双方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子女、没有收养子女(依法收养的残疾儿童除外);
(四)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发放等工作。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工作单位的,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三)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单位或者双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四)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全部回复(0)
首页 | 电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