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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街道复兴路社区的居民朋友们,现将“申报2023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事宜通知如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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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年6月1日 10:44

通 知 太白街道复兴路社区的居民朋友们: 现将“申报2023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当年年满46周岁及以上;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在独生子女年满因14周岁前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可一次性分别领取3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申请人户籍须在我辖区。 

二、提交材料及申报时限 提交材料: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夫妻双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夫妻双方)、子女的户口页或身份证、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万州开户的个人结算帐户),及其复印件。如一方为工人或干部身份,还要提供独子费发放情况证明材料(工资发放单据复印件)。 申报时限: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 

三、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父母在子女已年满14周岁后,因工作调动和户籍迁移到万州区内的,不在万州区领取一次性奖励。 

2.夫妻一方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单位给其配偶一方发放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不再领取奖励金。 

3.由镇乡、街道出资参保了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的家庭,给个人投保金额满300元的,不再领取奖励金;投保不足300元的,可以领取差额部分。 

4.正在服刑期的人员,不纳入奖励对象范围(刑满释放后,经审定符合条件再予申报),其配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 

5.申报奖励金的对象如果不能提供充分证明材料,经调查婚姻和生育情况事实不清楚的,暂缓确认申报资格;全家外出的,需返家后再提交申请。 

6.再生育和违法生育、收养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应当追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太白街道复兴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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