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咨询一下城区家庭用电的价格标准。
问政回复:
网友:
您好,您于2021年7月15日在网上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751号)明确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满1千伏的电度电价: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0度(含)以内的为0.52元/千瓦时;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1度-4800度(含)的为0.57元/千瓦时;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4801度(含)以上的为0.82元/千瓦时。居民合表用户为0.54元/千瓦时。
联系电话:58223415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来源:万州网络问政